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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燕”:性工作者站出来

作者:周华蕾     来源:南方周末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7日    点击数:

编者按:中国正以越来越开放和宽容的态度,面对性交易这一人类古老的社会问题。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强调文明执法,保护其人身、健康、名誉、隐私等基本权利,都是对过往打击政策中法治缺失的补救。

“流氓燕”在明处,“十元店”在暗处。把暗处的问题置于明处,让性工作者发出声音,积极参与,不失为严刑峻法之外,柔和而积极有效的干预手段。防艾成效即为例证。

退居桂南某小县城9个月,叶海燕的一举一动,仍备受关注。2012年初,她卧底“十元店”,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性服务,全程微博转播。现在的“叶海燕老师”,还是当年“流氓燕”的做派。

叶海燕说,这是为了让他们免于被警察拘捕。2011年7月,她不得不离开家乡武汉,当地警察特地派人帮她收拾行李,一直送到了火车站。

一同被遣散的还有她成立于2006年的“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最初,定位与众多NGO无异:干预艾滋病和关爱性工作者健康。2009年,叶海燕主张性工作者作为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更应该得到保障。

自此,她的理念开始与国际同行接轨,路却骤然变窄,直至到西南一隅。

骨子里,叶海燕反对卖淫——它表现了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与欺侮。但她认为,消灭卖淫,道德说教没用,也不能靠政治运动来实现,更不能靠剥夺妇女的卖淫权来进行。“它应该通过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来实现。”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广西玉林某县城一条小巷子里,2011年8月突然冒出一个“浮萍健康服务工作室”,铺面不过五六平方米, LOGO上的口号却喊得嘹亮:我们倡议,免除对底层性工作者的经济处罚。

十几年后重返这座桂南县城,性工作的公益活动很难开展——当地鲜有人知道“志愿者”为何物。叶海燕拿着募捐的安全套去小旅社发放,旅社老板有的以为搞传销的来了,有的以为她是老鸨来挖小姐,赶紧让“姐妹们”藏得无影无踪。

倒是工作室对面的发廊里,一个叫“小笼包”的小姐主动送上门了。她穿着深V的紧身小短裙和7厘米的高跟鞋,欢快地跑来:老板娘你是干什么的?不久后,这位湖南籍的发廊小姐发展为工作室得力的志愿者。

她身上有叶海燕需要的“绝对的平等”,撩着头发深入色情场所的腹地,骄傲地迎着男人的目光,为每一个“姐姐”从容发放安全套。

“小笼包”在县城呆了12年,大大小小的“红灯区”摸得门清。2012年1月的一天,她指着“十元店”对叶海燕说:这里的小姐好可怜的,做一次十块,都不怎么戴套。叶海燕又起了潜伏的心。她决定: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性服务。而且,微博直播。她有15万粉丝。

网友问:她疯了吗?律师热议:网上招嫖直播,扰乱了社会治安。

那时叶海燕正窝在县城“十元店”的小房间里,桌上放着湿巾、安全套和杯子。等客人的空当,她拿着手机刷微博:“这些姐妹与顾客一次性交的价格在10元至20元之间,属于低价交易,年关难过。希望警察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酌情,从轻处罚。”

她算过,一个姐妹被抓一次罚3000元,等于至少需要交易150次。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现实中,累犯者还可能被劳教一年。

叶海燕所关注的是,这种选择性执法背后,“扫黄”给她们带来的伤害:罚款会导致底层性工作者更贫困、隐私得不到任何保护甚至有人为了躲避警察跳楼丧失生命……

她的设想中,不免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意味:“如果我因为卖淫被抓,我应该伏法。我没有罚款交给他们,我选择拘留。十五天的时间,正好可以了解一下,姐妹们进拘留所之后的生活。”

最终叶海燕没有被抓,只是微博账号又被封了。经此一役,她和周边的小姐们打成了一片,别人叫她“燕哥”。

“有人替小姐说话就好”

曾经,叶海燕对性工作者也不待见。她生在湖北一个闭塞破落的小山村,从小心气就大:她立志要做个有钱人,回家办工厂,让全村人都富起来。

桂南的这座小城,对叶海燕有着特殊的意义。1990年代,她离开家乡,在这里开了一家正规的按摩店,有时隔壁发廊女过来一起打麻将,人一走,店里姑娘们就把凳子擦了又擦,生怕染上什么。

后来她去玉林一家酒店当大堂经理,手下管着一拨服务生和小姐。垂直的工作关系,也无所谓嫌恶。她发现小姐们总不开心,常常喝醉了大哭。

2003年,离婚后的叶海燕寄宿一群“小姐”家。近距离的接触,真正折磨了她的神经:小燕子未婚同居后产下一个女婴,男方逃之夭夭;小红是四川的,打工挣了一万来块,被女友一伙灌了迷魂药,骗光了钱财还被强暴了;一天,小红被打了,叶海燕看到小红捂住肚子,满嘴是血倒在大厅里。

突然间,这名网络写手觉得自己有了责任。她以一个好打抱不平的姿态,朴素地想要“拯救姐妹们脱离苦海”。

那天起,天涯论坛里,“流氓燕”开始跟每一个羞辱“妓女”的网民对骂,直到被天涯网管封了ID,一脚踢出论坛。

2005年,失去了论坛阵地的叶海燕想要办一个网站。简单的木制家具,一台旧打印机,一台二手电脑,一部电话机,一个人,叶海燕的“中国民间女权网”就这么办起来了。

起初设置的议题都跟女权有关,关注八类弱势女人:离异妇女、未婚妈妈、小姐……“我是一个离异女人,是一个单身的母亲,曾经遭遇过家庭暴力与性骚扰。”这是她当时的理由,中国女性站起来,独立并自强。

凭借网络红人的影响力,女权网的论坛吸引了一大拨网民,包括“网络瑶瑶”。这个ID的头像是胸口上纹一只蝴蝶,她自称是小姐,迅速发表了若干言论,如“我是一个小姐,你愿意娶我吗?”

叶海燕并不在意瑶瑶是不是小姐,甚至不在乎“她”是男是女,她认为:有人替小姐说话就好。

这时网站内部的女权版主们迅速分化:一派认为,我们是有身份的人,不能和妓女一个网站;另一派是孤独的流氓燕,她力挺瑶瑶,就是要给小姐一个发声的阵地。她对各种刺耳的批评声脱敏了,“反正别人骂啊骂的就习惯了”。

最终站长流氓燕“独裁”了,她索性把网站改成“红尘网”,标榜“中国第一个关注妓女的网站”,“给红尘女留个未来!”

不出几日,叶海燕便遭遇了一连串打击:商家不再愿意免费为她提供网站空间,认为对公司形象有影响;民政局认为她没有挂靠单位,不给她的公益机构注册;老朋友也在吹耳边风,不赞成她搞这档子“脏活”;最后,辛苦搭起来的“红尘网”,在网络黑客孜孜不倦的攻击之下,彻底沦陷了。

忽然兵败如山倒,叶海燕变得躁狂又抑郁,想要放弃。

直到2006年5月底的一天,她接到电话说:黄瑶瑶被客人杀死了,被剪刀刺伤了全身。

“性工作也是工作”

小姐客人的故事天天有,头一回,叶海燕感到暴力伤害和死亡如此切近。

她开始思考一些问题:凭什么她们的生存环境如此恶劣,社会对她们的歧视和暴力难道是理所当然的吗?法律对她们公平吗?……

“性工作者的问题根源在于社会对她们的歧视和暴力。”叶海燕说。

在健康关爱和艾滋病干预之外,她决心在“小姐维权”的问题上,一条路走到黑。

叶海燕的“疯狂和极端”自那时伊始。没有资金,自己写稿子挣钱维持运转。那阵她狼狈得不行,天天吃方便面,连衣服都是小她9岁的男友从家里偷出来给她穿。每天她和男友轮流网上值班,删色情图片和政论。志愿者都走光了,她还天天在网上跟人吵架,“觉得工作室特了不起”。

真正“看不见硝烟,却也惊天动地”的思想转变,是在2007年6月,她与台湾日日春和香港紫藤等两岸三地NGO碰了头。被问起对性工作者的看法,叶海燕说:我尊重每一个姐妹的选择,可我自己不会做妓女。

紫藤的资深NGO人严月莲问她:你为什么不愿意做妓女?

叶:因为妓女的工作很危险,而且会影响自己今后的爱情与婚姻。

严:哪一种工作不是有利有弊?真正的原因是你从骨子里就看不起妓女这个职业。

叶海燕懵了。一直以来,她举着“拯救姐妹们脱离苦海”的大旗,“性工作权”这类命题,从未想过。

从那以后,她的性工作者维权路越走越高亢。她在武汉闹市区征集签名,倡议每年8月3日为“性工作者节”,发起终止对性工作者暴力的“红雨伞运动”……

资金紧张似乎是叶海燕永恒的话题,往往只有民间零敲碎打的个人捐款。机构捐款往往要求她的主要诉求。叶海燕表示,要用发声的自由换取资金,她不干。

2008年,叶海燕获得中盖项目艾滋病计划的支持。项目计划书里,她写道:女权工作室将用7年的时间,建立一个覆盖全武汉性工作者的防艾网络。不久,她以一个NGO人的身份,赤裸裸地发布了一个悚动的消息——她本人也性交易了。

她进了一个QQ群,接了第一个客。接下来一个月陆续有了五六个客人,进账1500元左右。她想更好地理解这个边缘人群,但同样重要的是,这个单亲妈妈要养活自己的女儿。

她把人豁出去了:“性工作也是工作,性工作者作为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更应该得到保障”。

“志在民间的思想动员”

卧底“十元店”后,叶海燕为冬天的姐妹们送去了募捐来的安全套和毛毯。她还大胆设想,给55岁以上的贫困性工作者发放养老保险,每个月30到50块,可她穷得连自己和念小学五年级的女儿都养不活。

但进色情场所发几个套子、为个别性工作者做几次妇科检查,远非叶海燕的终极目标。她心气十足,“志在民间的思想动员”。

她几乎在所有门户网站注册了博客和微博,有事没事就码字刷屏,阐述她的理念。时不时会有一些NGO组织请她讲座,她便倒出一箩筐设想。她甚至还有自己的一整套“战略目标”——但看起来似乎遥不可及。

中国内地全面禁止性交易。叶海燕认为,从目前来看,免除对贫困性工作者的经济处罚,或是最可能争取的目标。台湾地区过去规定“罚娼不罚嫖”,2011年11月被废止,理由是违反“宪法”平等原则。

2010年夏天,当不戴面具的叶海燕出现在亚太性工作者会议现场时,印度、泰国几国的国际友人都吃了一惊:素闻中国大陆禁娼已久,而她胆敢直面媒体说,我是一个性工作者。

2011年,联合国人口基金主办的第二届艾滋病预防与性工作国际研讨会上,叶海燕作为性工作者代表,受邀登台演讲。会议地点在北京,中国的首都。

叶海燕留意到,近年来,中国对性工作者的社会政策环境有一些松动。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多次提案,主张性工作者非罪化。2010年12月,公安部官员公开建议,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多部门还下发通知,要求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

长路漫漫,始终得关注当下。在这个三轮车像甲虫一样爬满大街小巷的县城里,她蹲守在那间月租300元、小得几乎挪不开身子的工作室里,继续她的“妓权运动”。工作经费紧张时,她甚至狂热地想,要不先去洗浴中心做一两个月,挣一两万回来,维持工作室一年的运作?

不过,每当看到“扫黄”的字眼,她还是不由得心惊肉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