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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复社会艾滋病女故意躺尸被捡玩一夜情

作者:普通人讲身边事     来源:百家号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9日    点击数:

前言:在成都市恐艾干预心理网的艾滋病恐惧症患者中,大约有10%左右存在着怕日常生活被恶意报复从而导致艾滋病感染,其中怕被恶意报复传播的男女比例为2:3,女性多于男性。如怕别人用针头在大街上扎人或者暗地里扔针头,在墙上抹带有病毒的液体,怕在饭菜里面下毒,甚至在酒店的洗浴用品里面加入一些的液体。事实上,以上的行为都很难导致艾滋病传播。而哪些行为容易成为一种报复呢,一般是涉及到性相关的行为,尤其是不存在着金钱交易的行为。有金钱交易尚以金钱交易的利益为动机,反而没有任何利益来往,却有性接触的是报复的主要手段,毕竟高危性接触感染率是存在,而且目前的报复案例也主要以这种性方式为主。所以希望涉及到一些觉得占了便宜的性经历,请各位一定要具备艾滋病高危防范意识。相对这个来说,一些商业性行为反而还要安全一些。


如下我们将介绍一个案例:


捡尸又称捡尸体,指的是一些男性晚上在酒吧附近蹲守,等待一些因醉酒而昏迷意识不清醒的女性。把他们带回家中或宾馆,在他们没有意识情况下发生性行为。正常情况下捡尸体都是以强奸罪论处的。今天要说的这个案例就是跟捡尸有关。


捡尸兴起于台湾,伴随着网络上分享,在大陆地区出现众多的拥趸。


小美年轻貌美,因感情问题跟男朋友分手后来到上海一家酒吧喝醉了酒,醒来后发现被人捡尸到某高级宾馆,而捡尸的这个人也不见了,两个月后在一次例行体检中被查出来被传染上了艾滋病。小美感到十分的绝望和仇恨。于是,她决定要报复这些捡拾的人,所以经常去酒吧故意喝醉,让别人捡尸。想一用这个办法来传播病毒报复这些捡尸的人。于是乎,小强就中了招。一天晚上,小强经过酒吧时发现小美,醉得不行,躺在路边于是便把她带回了家中,并且与她发生了多次无保护的性行为。后来,小强发现自己染上HIV。


笔者结合案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展开讨论,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小美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涉嫌何罪?

我们首先来看看小美的行为,她是在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故意让别人他与她发生关系,传播艾滋病。

所以有人认为她是故意杀人罪。艾滋病本来就属于没有疫苗没有特效药的病,属于不治之症。他这样故意传播病毒给别人无异于故意杀人。

也有人认为他这最多只能算故意伤害。艾滋病毒并不能直接导致死亡而是,通过艾滋病的一些并发症导致死亡的。但是可以服用相关的药物,避免这些并发症的发生。也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只不过身体上受得了损害。所以只能算故意伤害罪。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出台相关法律,该法律中明确规定明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情况下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关系的按第234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重)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个案件中小美虽然说是被人捡尸的但是她主观上存在故意喝醉让人捡尸,而且导致了小强被感染,所以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小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在法律上强奸罪的构成有以下几点:违背妇女的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关系的行为。那么在此案中,小美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故意把自己灌醉,然后躺尸,等待他人与她发生性行为,所以小强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小美的意愿,也没有采取暴力或胁迫的手段强迫他与他发生性关系。所以说小强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现在社会,在城市里,捡尸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根本原因还是女孩们不注意自我保护。最好不要独自一人去喝酒;跟朋友去喝酒,也不要独自一人回家,不给捡尸着留下机会。珍爱自己也是爱护家庭和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