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说"因为您这个带着墨镜的年轻人和不明液体没有直接关系,而且艾滋病也不会通过这样的形式和方法构成相关的感染,所以您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就算那是艾滋病人甩过来的血液溅到我的嘴唇上,又被我舔进嘴里碰到嘴里的破损处和溃疡,即使这样也不符合相关的感染原理。因为嗓子处长的溃疡,那吞咽过程属于摩擦原理吗?如果那血液含病毒量很高呢那一滴血液也没事吗?张老师记住您的话好好学习的,又麻烦您了,请您做下补充。(知道症状没意义,但是身上长了8个很痒的红疙瘩又让我惆怅了)
张老师:您好,老恐友,您说的是正确的,其实这反映出了您自己因为系统的知识不够而出现的判断失误和可能存在的不自信,吞咽不属于摩擦原理,特别是在唾液满足的存在下。至于其他的,老师都认为那是您知识混乱的表现,虽说您能将一些原理罗列出来,但是并没有将他们系统归纳,结果造成了自相矛盾。就像几个想做恐艾干预的新人,在老师的恐艾干预中心蛰伏了几个月开始为别人咨询一样,恐友们自己都反馈除了明显的安慰成分,所引用的一些方法都是自相矛盾,没有体系的。科学讲究体系,经验来自于实践和数以千计的案例及数据总结。老师也希望您能继续的强化深入,配合老师为您的解释,达到更高的认识。